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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中医院病房、门诊、急诊工作制度

门诊分类和任务

1)普通门诊:看二级学科范围内(如内科、外科等)的疾病。主要由住院医师出诊。

2)专科门诊及专病门诊:由主治医师出诊。

3)专家门诊:根据专家特长看某一种疾病或某一种专科的疾病。由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出诊。

对各专科门诊工作的要求

门诊目前仍实行由医务科根据需要安排出诊人次,各科派人出门诊的方式工作。

1)各科室要有一名行政主任或副主任负责门诊工作,一名高年资医生担任该科门诊组长。

2)门诊医师要保持相对稳定,最短3-6月轮换一次。

3)门诊医师中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的比例为3:7

4)各科门诊组长每月自查10份门诊病历,月底前交医务科。

5)各科主任和门诊组长有责任协助医务科处理好本科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门诊劳动纪律

1)门诊作息时间与全院相同。上午8点到12点,下午13点到17点(夏季51日至931日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1330分到1730分)。

2)门诊各级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许迟到、早退。

3)上班时间不许闲谈,不许外出,不许接待客人,不许干私活。

4)各科门诊必须处理完当天挂号的最后一个病人后通知医务科。中药房、西药房、划价处、收费处在接到医务科下班的通知后才能关闭窗口。

门诊安全工作规定

1)门诊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务科主任总负责门诊的全部安全工作。各班组设一名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每个班组下班前要检查水、电、门、窗。

3)禁止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4)禁止在公共场所、楼梯、走廊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易燃品和废弃物。

5)禁止使用各种电炉、电加热器、热得快等电器。

6)保管、保养好消防器械和消防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保卫科。

7)门诊所有人员都要掌握消防知识及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8)遇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查。必要时报保卫科。

9)各级人员均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10)门诊各班组每月自查一次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并向医务科汇报自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医务科每两月或重要节假日前检查一次安全工作。

进修医生和实习医生门诊工作的规定

1)进修医生和实习医生可以参加一定量的门诊工作,但必须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之下。进修医生和实习医生无权单独处理病人。

2)进修医生和实习医生开据的处方、病假证明书及大型仪器检查单必须由上级医生盖章后有效。

3)进修和实习医生不能单独值班。

门诊医师职责

    1)在医务科管理下完成对门诊病人的诊治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3)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脱岗,不串岗。

    4)坚持首诊负责制,遇到疑难病症,要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不得延误病情,避免漏诊、误诊。

    5)严格执行门诊病历、处方、证明书的书写规定。各种医疗文件(门诊病历、医疗手册、各种处方、各种申请单、证明书)要书写认真、项目齐全、内容准确、文字清楚、重点突出,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门诊复诊并且只取药的病历书写要求

复诊取药的范围:诊断清楚、目前病情平稳、服药有效、不需改变剂量连续服药者。

“医保”患者连续取药不能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须来院就诊复查。

取药的书写要求:在病历中必须写明:诊断,取药人是患者还是家属,所取药品名称、剂量、包装、服法。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暂行的门诊处方有麻醉药品(淡红色)、急诊处方(淡黄色)、儿科处方(淡绿色)、普通处方(白色))五种。不同的处方对药品的种类、剂量和权限有不同的要求,门诊各级医生务必要按规定执行,不得违反。

    (1)具有医师资格的本院医师有处方权。处方盖章、签字有效。进修医师、实习医生的处方经本院医师审核并签字后方有效。

    2)处方要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要求整齐、规范、清楚。各个自然项目要填全。年龄应按实际岁数填写,不得写“成”,儿科患者应填写公斤体重、年龄精确到月。

    3)要写主要诊断,所开药品的种类要与诊断及病历记载一致。

门诊处方管理规定

1)门诊处方有效期

处方为开具当天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2)丢失底方的处理规定

患者若遗失底方,在补底方时必须持病历。严格按病历中记载的药品种类和剂量补方。原则上谁开谁补,但在当事的医生不在时由该科门诊组长或分诊台负责人安排其它医生补方。只能补与其原来的处方相同的底方,如原来是白方的只能补白方,原来是绿方的只能补绿方等。

3)遗失已交费处方的处理办法

    1〉凡在我院就诊,并于交费后将处方丢失的患者,应持收据及处方底方到医务科办理挂失手续,经医务科核实。

    2〉在挂失之前若药品被人领走,一切损失则由处方丢失者承担。挂失三日后处方丢失者可到医务科办理取药手续。

    3〉办理时请患者本人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据。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经医务科审核,由患者或委托人持医务科重新开出的处方到划价处划价,然后再到医务科盖章、患者签字、收费处盖章后,方可到药房领药。

5〉药房要将此类处方单独保存,以备日后查找。

 门诊病历管理规定

门诊病历不仅是患者病情的记载文书,而且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各级医生要认真书写、精心管理。

1)门诊病历要求:

我院门诊病历分门诊病历手册和门诊大病历两种。门诊大病历由我院病案科保存。门诊病历手册由患者本人保存。

首页的自然项目要填全,续页上必须填写姓名及病历号。

所有记载及签名均要字迹清楚,清晰可辨;

按时间顺序书写;

病历排列顺序为:病程纪录,各项检查单,各项化验单。

回报的各种检查单、化验单要粘贴整齐。病历手册中的化验单等由接诊医生粘贴,大病历中的化验单等由病案科负责粘贴。

门诊证明书写管理条例

门诊各类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应的医疗文件。开具证明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开具证明书的医生要对其所开的证明书负法律责任。各级医师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

所有开具的证明书必须记载于病历中,复写,经治医生盖章(进修医生开具的证明书必须要有上级医生盖章)。正联盖章后由患者拿走,底联留盖章处或医务科。

必须挂号、看病后才能开具证明,不挂号者不开具证明书。

1)门诊病假证明书:由经治医生根据病情开具。普通疾病三天病假,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两周。严重疾病可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不超过四周的病假。门诊盖章处盖章有效。门诊病假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2)医疗建议证明:如癫痫应避免高空作业,乙肝应避免从事饮食行业工作等。由经治医生开据,盖章处盖章有效。

3)诊断证明:  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的证明书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介绍信,到医务科审核后,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科室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据诊断证明。医务科盖章有效。

注:凡司法部门在处理案件中涉及的医疗诊断问题,以法医鉴定的结论为最后诊断。

4)单纯用于报销的证明书由经治医生开具,只写诊断,不写任何建议。由医务科盖章有效。

5)对学术上有争议的,但需要开据证明书者,由医务科组织会诊,经认真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下列情况不能开具证明书:

1)不得开具非本科病人的诊断证明书;

2)未见到病人,只在门诊取药者,一律不开证明;

3)对要求休学者,只开诊断证明,不开休学的建议。

4)不开复工证明。

开据门诊各种证明书的程序:

    1)病假证明书:挂号®看病®医生开具证明®门诊盖章处盖章。

2)其它证明书:单位介绍信®医务科®到指定的科室挂号®医生开具证明书®到医务科盖章。

门诊有创性检查或治疗的签字和记录制度

1)凡有创性检查和治疗经治医生必须向患者家属仔细交待适应症、方法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并请家属签字。

2)凡有创性检查或治疗必须要有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时间、术者姓名及术中出现的问题。登记本及签字单要保存2年。

3)术者必须如实纪录患者的检查或治疗过程,以及诊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术后的注意事项。

4)各种检查必须要有结果报告。

各科分诊台工作制度

分诊台护士的主要工作是为患者就诊和医生看病做好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

    1)要用整体护理的观念接待病人,做到处处以方便病人就诊为原则。分诊时做到细心、耐心、热心、准确。

    2)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拖岗,不聊天,不会客。

    3)上岗时衣帽整洁,仪表端庄,佩带胸牌,语言规范有礼貌。

    4)提前15分钟到岗为医生接诊做好准备工作,准时开诊。

    5)保持各诊室整洁,环境优美,安静,候诊有序。保证无围观分诊台和医生现象,无吸烟现象。

    6)加强巡视候诊病人,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对老弱病残及重症病人尽量予以照顾,提前安排就诊。

    7)有便民措施,设征求意见本,对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有处理措施。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避免交叉感染,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上报。

    9)诊后预约检查或治疗。要准确填写预约单,并给病人说清检查、治疗的时间、地点。

    10)及时添加各种诊治时所用的处方、检查单、治疗单、化验单等印刷品,保证医生正常使用。

      (11)每日准确填报门诊工作日报表。

咨询台、盖章处工作人员职责

1)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不聊天,不会客。上岗时衣帽整洁,仪表端庄,佩带胸牌,语言规范有礼貌。

2)值班人员提前5分钟开窗口,按时接诊。

3)服务态度好,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解释,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4)熟练掌握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的查找业务,及时、准确、无误的将各种化验单、检查报告发给病人。

5)工作人员对对医院及门诊大楼布局熟知,对各专科常见病、各科专家主任、各科常见化验及检查全面了解,对各种常见化验正常值,常见检查报告判定结果做到熟知,以便病人询问时能给以正确回答。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化验单按要求严格消毒后再分发。

7)门诊时间坚持全部开放窗口,中午不休息。

8)每日清点咨询处的所有物品,有记录。

  9)有便民措施,征求意见本,对病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处理措施。

  10)利用咨询向病人广泛宣传健康教育常识,普及健康教育,全面提高人民大众保健意识。

门诊治疗室工作制度

    1)门诊治疗室各项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健全(管理、消毒隔离、专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考核,有记录。

    2)护士每日提前5分钟上岗。仪表端庄,衣帽整洁,佩带胸牌,语言规范有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病人。

    3)治疗室内保持整洁,工作有序,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有菌区,清洁区和污染区。

    4)各类药品管理有序,分类放置,标签清楚,专人负责,有清点交接制度。

    5)准备必要的抢救物品(急救药、氧气袋等)以便随急应用。抢救物品每日清点,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6)无菌物品专柜放置,并有灭菌日期,用具清洁,摆放有序,有每日每周定期清洁消毒制度。

    7)室内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有使用时间登记,监测记录,换管记录,使用前清洁制度。

    8)室内空气细菌培养每月一次,符合要求,并有留底记录。

    9)注射抽血及各种治疗,有记录,有工作量统计。

    10)无菌技术操作正规,各种技术操作合格率≥95%

    11)操作前认真做好三查九对,防止差错发生。

    12)抽血时做到使用一次性真空注射器,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巾一带,病人使用止血棉球及时回收和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13)凡抽出待用的药液,注射器抽药后放入无菌盘内,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无菌溶液打开后存放时间不超过4小时。

    14)输液特殊用药,应现配现用,点滴通畅后再加药,输液过程中主动巡视排除故障,及时解决病人的需要。

    1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镊子罐容器配套,定期更换。抽血完毕,室内所有物品,用广谱消毒液擦洗消毒。注射室内操作台(车)备有消毒湿毛巾,每人注射或抽血后,应随时擦手,做到一人一消毒。

    16)门诊治疗室护士要熟练掌握本室常用业务知识,要求做到五掌握:

       掌握常用注射药剂量,用法,药理作用及禁忌症。

       各种皮试液浓度及阳性判断。

       过敏性休克的判断及抢救处理原则。

       常用消毒液配置,浓度及有效期。

       常用化验正常值。

    17)服务态度好,有便民措施,有意见本。

18)有健康宣教内容,定期用不同形式向病人进行健康宣教。

接诊室人员职责

    (1)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不聊天,不会客,送病人到病房后及时返回。

2)提前5分钟上岗,做好接诊准备工作。上岗时衣帽整洁,仪表端庄,佩带胸牌。

3)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安静。做到眼勤、嘴勤、手勤。

4)对病人要亲切,热情。解释工作要耐心,细致。病人送到病房前要主动向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规则及探视制度。

5)填写病历首页一律要用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整齐、无涂改、不漏项。整理好病历资料和住院前的各种检查报告,一起送入病房。

6)帮助病人查找住院病历及门诊病历。代盖“公疗”、““医保”章。

7)住院病人一律由护士送到病房。对急诊的病人要认真观察病情,了解病人用药、治疗、检查及皮肤情况,到病房后向病房护士交班,并请病房主班护士签收“急诊病人接诊记录单”,留底备查。遇有急危重病人必须请主管医生陪同送入病房。

8)病人办好住院手续后,对3天内未洗澡的患者根据病情进行淋浴,盆浴和擦浴。每个病人一律剪指甲。对行动不便,病情较重又需清洁者要协助擦浴,以免发生意外。对某些病人进行灭虱处理。

9)要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健康宣教,设立意见本,对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有处理措施。

10)有消毒隔离制度,室内每日紫外线照射1小时。

11)病人用过的拖鞋、指甲刀等及时按消毒隔离措施消毒,避免交叉感染。用消毒液擦拭平车、轮椅、桌面、椅面,保持干净。

12)下班前,统计当日工作量。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

门诊意见反馈制度

及时收集各方面对门诊工作的意见是为了更好地改进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收集意见的渠道有:

1)每月的门、急诊例会,征求各科门诊组长和护士长对门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医院向门诊病人分发的意见表,征求患者对就医环境、价格、医疗质量、服务质量。

3)不定期向院领导和职能科室征求对门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医务科将收集到的意见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期、分批妥善解决。

门诊转科会诊制度

1)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挂错号的病人由首诊医生检查、处理,并向患者说明下次应该看的科室。此种情况不作转科会诊处理。

2)若病情需要转科会诊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决定。在病历上写明会诊的目的、要求及请会诊的科室,并填写会诊单。患者持会诊单挂号后到会诊科室候诊。

3)若会诊科室病人太多,当日不能会诊者,可持会诊单到挂号室预约。

 门急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北京市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特制订我院门急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本规定报告和管理的传染病分三类三十七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

    2)我院为传染病的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时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填写传染病卡片,由报告人所在科室审核、登记、当日及时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3)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按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医疗机构同时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对病人病源携带,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验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12小时内,农村应于24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片,但发现多发、暴发疫情(在疾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同一单位或地址出现乙类传染病3例以上)须立即逐级用电话(或传真)报告区疾控中心,随后按系统补报卡片。

    5)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确诊或疑似肺结核病人须填写疫情报告卡片并将病人转至区结核病防治所;发现淋病、梅毒病人须填写疫情报告卡片。

    6)丙类传染病中的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按乙类传染病报告办法执行。

    发现丙类传染病中的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多发、暴发疫情(在疾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同一单位或地址出现丙类传染病5例以上)须立即电话逐级上报。

    7)为确保疫情报告的准确性,责任报告单位须建立肠道门诊,门诊医师日志、急诊登记和疫情登记本。疫情登记本应保存三年。

    8)门、急诊各科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加盖医院图章的传染病报告卡片备用。

    9)传染病报告卡须由门、急诊诊治病人的本院医师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不漏项,特别注意核对病人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区、县、街道或村、门牌号、楼层号、单元号)。凡已报者,在病例诊断项目下注明“已报”字样。

    10)传染病疫情上报程序:首诊医师→二线医师会诊→正常工作日报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节假日、夜间报院总值班→宣武区疾控中心。

    11)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因饮用水污染致病的病人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除传染病疫情外)的报告程序:首诊医师→二线医师会诊→正常工作日报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节假日、夜间报院总值班→宣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2)严格保密制度,按照上报程序,任何个人无权公布疫情及越级上报。

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专家门诊管理机构及作用

专家门诊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管理。负责专家门诊的日常工作。

专家门诊管理细则:

    1)科行政主任每周必须出半天以上门诊。科主任门诊除完成医疗工作外,尚兼有考察本科医生门诊医疗和服务质量及处理涉及本科的一些疑难问题的职责。

    2)离退休专家在我院出诊,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医务科进行资格审核,医务科安排出诊时间和诊室。

    3)医务科根据病人的需求和专业设置的需要对各科专家门诊的人次做出合理安排。

    4)在职专家由科主任负责派出。其医疗行为由其所在的科室负责,发生的医疗纠纷由医务科协助科室解决。

     5)职能处室副高以上的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经本科室主任同意,可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务科根据需要安排;原则上每周出门诊时间不超过两次。

    6)各位专家出门诊的时间须固定,不得随意停诊。确需停诊者必须提前向医务科提出申请;专家不能出诊而病人的随访又不能中断者,由科室派相应职称的医生代替。

    7)出诊专家要准时应诊,不得迟到、早退及脱岗。出诊时间内不能让病人去病房看病。

8)出诊专家必须亲自检查病人,认真书写门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严格执行医院有关门诊的各项规定。处方必须盖章,病历必须要有专家的亲笔签字。

9)医务科负责定期向出专家门诊的离退休人员传达院周会的精神、新的规章制度、新药及新的检查项目等。

10)专家门诊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11)专家门诊应遵循门诊的所有规章制度,同时受门诊考评制度的监督。

关于外转病人住院或检查的规定

原则上不允许向外院转病人。可向外院转病人的情况包括:

1)我院未开展、而病人又非常需要的项目;

2)我院未开展或临时机器故障不能作的检验项目;

3)法定的传染性疾病。

4)病人病情需要住院,但我院床位紧张不能解决时;

转院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具。用门诊诊断证明书写,由本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

门诊各科义诊和咨询活动的规定

1)凡在门诊范围内开展的义诊或咨询活动必须要通过医务科的审批。

2)各科在门诊举行义诊或咨询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医务科提出申请。若需在电台、电视等公共媒体上对外宣传,要报院办批准后方可。

3)申请的内容必须包括:活动的主办单位,时间,地点,规模,是否有协办单位,主办和协办单位间的合作方式以及是否需要医务科协助等。

4)义诊或咨询活动可免费发放宣传品,但不允许向病人收费或出售药品。

5)义诊或咨询活动要以宣传医学知识为目的,禁止借此宣传厂家及厂家生产的产品。

 开设专病门诊的办理办法

鼓励各科根据自己科室的特长开设专病门诊。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1)由科室写书面申请报医务科。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专病的名称、服务的对象、应诊的医生级别(必须是主治医以上人员)及每周开诊的时间。

2)由医务科审批后通知挂号室和申请科室开诊的具体时间。

3)申请科室必须保证开诊的时间、应诊医生的数量和质量。一旦开设则不允许随便停诊。

4)不允许各科未经审批擅自开办专病门诊。

各种体检的办理程序

健康体检工作由医务科负责管理。

外单位体检

1)集体体检:门诊办公室安排适当时间和人员集中体检。

2)个人体检:主要是个人用于保险、调动工作等的体检。办理方法是到门诊办公室领取体检表,根据体检表中的项目到各科体检(到各科体检时不再挂号或收费)。各个体检项目完成后到门诊办公室作结论、盖章。

  患者改名的处理办法

我院门诊实行看病实名制,若出现患者要求改名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拿原姓名和现姓名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或街道的介绍信到医务科办理改名手续。

2)从改名即刻起启用现姓名。

3)用原姓名的病历及用原姓名所开的任何收费单据、处方、检验单等一概不改用现名。

4)用假名患者死亡者,除上述规定外,必须由派出所出具介绍信才能办理改名手续。

 患者丢失发票的处理办法

凡丢失交费收据者,责任由本人承担,医院一律不补。

特殊情况由患者单位出示介绍信并注明未报销,由收费处按财务制度酌情解决。

发现假收费章的处理办法

各级人员均有责任发现盖有假收费章的处方及各种检验单,以避免医院的损失。

1)各级人员若发现处方或各种检验单上的收费章可疑,要立即报医务科和保卫处。

2)经医务科、财务处、保卫处鉴定认定是假收费章者,要立即报告派出所。并将嫌疑人送交派出所处理。

门诊患者退药的规定

药品为特殊商品,一般情况下药房发出的药品不予退药。

以下情况可考虑退药

1)过敏及药品不良反应

2)患者死亡

3)病情与用药不符

必须要在药品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才能退药。

退药程序

凡要求退药者,应持病历、处方底方到医务科确认是否属于可退药的范围。有处方医师领取退药单,并填写。

  属于可退药范围者持药品到门诊药房确认药品的质量及是否是由我院药房发出的药品。药房若认为药品无质量问题,可退药。

上述情况为不激化矛盾,可先予退药。但以下情况所退药品的费用要从当事医生奖金中扣除:

明知患者有过敏史而开致敏的药物者。

药物剂量超过门诊处方的规定者。

所开药物与病情不符者。

门诊退费的规定

门诊退费仅限于交费后未作检查或未取药的情况。

1)当事人持收据、处方或检验单到医务科填写退费申请单,办理退费手续;

2)医务科核实情况后在收据、处方或检验单上加盖医务科印章后到收费处退费。

3)收据、处方或检验单其中缺一者,不予退费。

关于门诊挂号问题的几个规定

挂号是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必办手续。挂号的意义在于:第一,确定了患者与医院及医生之间的服务关系;第二,挂号体现了医生劳动的价值。

1)只有挂了我院门诊号的患者才有权力要求相应职称的医生为其进行医疗服务。不挂号的患者没有权力要求医生为其服务。

2)医生有权拒绝不挂号来开药、开检验单、开证明书等无理要求。

关于门诊看病实行实名制的规定

为了保证患者的健康安全,避免发生医疗纠纷,门诊患者看病实行实名制。

1)各种检查单、化验单、治疗单及处方上患者的姓名、性别和年龄必须要与病历一致。

2)各级医生不得开与病历姓名不同的处方、化验单、治疗单及检查单等,亦不得在看病时承认用其它人姓名所作的检验结果。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当事医生负全部责任。

3)各级护理人员不得作任何与病历姓名不同的治疗,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当事护士负全部责任。

门急诊医务人员紧急替代制度

为了保障医疗工作紧张而有序的进行,保障医务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做到不缺岗,特做以下规定:

(1) 特殊情况是指:①应值班的医务人员因突发情况未到岗;

②值班医务人员突发疾病等情况

(2) 门诊工作:

①  通、专病门诊、若不能出诊,本人于开诊前及时通知本科门诊组长或科主任安排人员出诊;

②  专家门诊,若不能出诊,本人于开诊前及时通知本科主任安排相应职称的人员出诊;

③  护士若不能出诊,本人于开诊前及时通知本科护士长或科主任安排人员出诊;

④  临床医技科室值班人员若不能出诊,本人于开诊前及时通知本科科主任安排人员出诊;

⑤  医务科发现缺岗时,通知科主任及时安排相应的人员到岗。

(3) 急诊工作:

     原则上不允许电话请假;

     接班的人员未到岗,交班的人员不能擅自离岗;

     值班医师及时报本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人员及时到岗;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本人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报本科二线、三线或科主任安排相应人员到岗;

     急诊科发现缺岗时,须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主任安排相应的人员到岗应诊,不得延误急诊病人的诊治工作。同时报医务科。

窗口排队等候制度:

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0分钟。早9时至11时,为我院窗口高峰,所有门诊服务窗口必须全部开放。所有门诊服务窗口全部开放后,如仍有排队过长现象,由窗口通知医务科,医务科协调人员启用夜间窗口。

门、急诊会诊制度

1)门、急诊凡遇证情复杂等疑难重危病症,应及时申请会诊。

2)重危或急诊会诊,必须随请随到,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医务科定期举行演练,演练结果上报主管院长并反馈到各科室,按医院奖惩条例进行奖励或处罚。

3)会诊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及其治疗方案。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会诊,经治医师做好详细会诊记录。

5)科室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被邀请科室应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会诊,为减少病人往返,尽量当时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要在两天内完成。

6)会诊前经治医师及主治医师,应准备好病历摘要及有关资料。

( 7 )会诊中要充分讨论,做好详细记录。会诊医师要按规定书写会诊单。

首诊负责制

1)首诊医师接诊病人要热情、认真、仔细,不得推诿。

2)首诊医生接诊病人必须按要求书写首诊病历或门诊病历手册,首诊病历记录一般项目必须齐全,所记病情务求详实、准确,这是首诊负责文字依据  

3 首诊医生要能及准确判断病人的轻重缓急,遇危急病人就地抢救,同时尽快与急诊联系,并负责护送病人至急诊科。 

4)病情复杂、疑难病人,首诊医生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其他科室会诊,以指导诊断治疗

5)需转科、转院 的病人,首诊医生必与对方联系好,并允许方可转出。对危重症负责护送。

6)需住院病人,要做好入院前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正确书写门诊病例,方可开具入院通知。

门诊病历、处方检查制度

1、门诊设立门诊病历、处方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门诊工作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及各科主任任组员。门诊各科设立医疗质量监督员一名,随时监督本科病历、处方的质量。监督员每月抽查科内病历10分、处方50张,发现问题做好登记并上报科主任,及时纠正。

2、医务科每月抽查一次门诊病历及处方,并将抽查结果上报主管院长 ,发现问题反馈科室,并按相关处罚条例处罚。

3 、门诊科室之间每半年组织病历、处方互查,互查结果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反馈相关科室。

4、每年组织病历、处方评比活动一次,优秀和不合格处方展评一次,优秀者予以奖励。

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检验报告单是医疗行为中重要的医疗文书,各级各类人员对检验报告单的管理应严格规章制度、责任到人。

(1)    抽血室在为患者抽血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及检验项目,核对正确无误后方可抽血,并将抽血日期、患者姓名、检验项目登记,以备日后核查。抽血后用化验单将血标本卷紧放入血架,送化验室,并做好与化验室的交接。

(2)    化验室接到标本后,认真将血标本及化验单编号,并做好登记,备查。

(3) 检验科各室对门诊化验单发放时,应仔细核对姓名及检查项目,核实无误后方能发放。

(4) 血清室、生化室报告单由专人负责登记、发放。发放时要求核对后发放人员和接收人员双签字,各负其责。

(5) 持门诊手册就诊人员化验单有门诊咨询处负责发放,发放时要求由患者签字;持门诊病历就诊人员化验单由病案室接收后归入患者门诊病历;急诊留观人员化验单由值班医师归入急诊留观病历。

(6) 患者化验单丢失,各级各类人员应主动协助寻找。

急诊观察室制度

1.急诊留观医师职责

 (1) 医师认为病人需要留观,应与值班护士联系安排床位。

(2) 留观护士应向留观病人及其家属交待留观和陪住制度及有关事项。

(3) 留观病人必须建立留观病历,病人的治疗应根据病情随时修改医嘱和开出处方,并向护士交待,护士根据医嘱单和处方执行治疗。

(4) 对留观病人,各科应有值班医师全面负责诊治,按时查房、主动巡视、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检查所见、处理意见、诊断、以及上级医师查房意见)。

(5) 遇病情或诊断不明确时,应及时请专科医师会诊。

(6) 如病情涉及两科,必须明确一个主管科室,同时可请其他科会诊。不允许相互推委。如有分歧,可由两科上级医师决定。

 (7) 各科值班医师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急诊值班医师可留观,做短期观察治疗

 (1) 病情危重,虽经抢救,但移动仍有危险者

 (2) 特殊检查或治疗后,有较剧烈疼痛反复或过敏者

 (3) 有高热、惊厥、脱水、诊断尚不明确需做短期观察者

 (4) 病情危重需入院治疗,但病房当时无床位,暂不能住院者

3.疑为传染病和精神病的病人,不得收入急诊留观室。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个留观病人离去后,都要更换床上用品。发现传染病时,应根据病种做好消毒工作。

抢救工作制度